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溫州科技職業(yè)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溫州科技職業(yè)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蓋有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會考成績單;
(3)蓋有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若此表含高中會考成績,材料(2)高中會考成績單可不準備。)
(4)身份證復印件;
(5)《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6)《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中選修課,及具有獲獎(榮譽)證書、特長或優(yōu)勢記錄,請?zhí)峁┥w有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證明復印件。
(7)《溫州科技職業(yè)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學院招生網下載打印,仔細閱讀并簽字確認)。
所有報名信息以書面提交的材料為準。學院在收到考生報名材料后,將根據有關報名要求和資格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初審合格名單,請注意查詢。
初審合格名單網上公布時間為4月7日。
3、繳納報名考試費
通過我校三位一體招生考試資格初審的考生須于4月9日前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具體繳納方式和要求見我校招生網上通知)?忌騻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按自動放棄處理,所繳納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
第五章考核與評分
第十一條我院“三位一體”招生考試由綜合素質測試、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第十二條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總分值為100分。
(1)考核組織:由我院組織,根據報考情況分組考核。
(2)考核目標:職業(yè)能力。
(3)考核形式:面試。
(4)考核方式:報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成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專家組,專家組由5—7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組成,對學生進行逐個面試及測試評分。
(5)考核內容:綜合素質測試內容由專業(yè)認知、專業(yè)潛能、現代農業(yè)知識等組成(具體測試辦法和評分標準另定)。
(6)考核時間:4月11-12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7)考核地點:溫州科技職業(yè)學院。
(8)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結束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三條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的核定
1.核定依據
考生須提供經所在學
浙江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1:0:00浙江自主招生學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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