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僅享受所認定自主招生專業(yè)類別中各專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且須根據該自主招生專業(yè)類別在考生所在省份的實際招生專業(yè)情況來填報專業(yè)志愿。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點擊“快捷通道”欄的“報名系統(tǒng)”,登錄后填寫高考反饋信息,并上傳高考志愿表的掃描件或電子版圖片。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3.考生須按照下述要求填報志愿:
自主招生專業(yè)類別 | 填報志愿要求 | 錄取條件 |
電子信息類 (信息通信)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guī)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專業(yè)志愿必須填報所認定自主招生專業(yè)類別中的專業(yè)(該類別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的全部專業(yè))。 |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yè)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錄取專業(yè)為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所包含的專業(yè)之一。 |
電子信息類 (電子工程) |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yè)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1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錄取專業(yè)為考生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yè)類別中的專業(yè)之一。 | |
計算機類 | ||
自動化類 |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yè)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錄取專業(yè)為考生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yè)類別中的專業(yè)之一。 | |
軟件工程 | ||
數媒設計類 | ||
經濟管理類 | ||
通信基礎科學 實驗班 |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yè)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最低錄取分數線)下3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到“應用物理學(通信基礎科學)”專業(yè)。 | |
中外合作 辦學類 | 考生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guī)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1、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且專業(yè)志愿必須填報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類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的全部專業(yè)。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qū))”且專業(yè)志愿必須填報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類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的全部專業(yè)。 |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中外合作辦學三個專業(yè)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為“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qū))”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我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 |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5.所有享受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核、錄取。
6.以上優(yōu)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yōu)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學校監(jiān)察處全程參與監(jiān)督。我校監(jiān)察處郵箱:jjjc@bupt.edu.cn;電話:010-62281998。
2.對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蛉珖秶鷥扔枰酝▓,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
責任屬考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績,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4.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
咨詢電話:010-62282045傳真:010-62283407
電子郵箱:zsb@bupt.edu.cn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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