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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外省市參加高中會考(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并畢業(yè),只回京參加高考的考生,請于3月1日至5月31日(僅每周四下午2:00-4:00辦理,節(jié)假日除外)到北京教育考試院辦理會考成績核定手續(xù)。辦理成績核定手續(xù)時,考生需持相關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具的會考成績證明原件(或會考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高考考生報名信息單復印件。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高中會考成績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之間予以承認,因此,考生在辦理轉學過程中需辦理相應的高中會考成績轉入轉出手續(xù)。北京市考生如果學籍發(fā)生變化,也需在報考前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考生在本區(qū)內(nèi)轉學
如果考生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屬于同一區(qū),考生只需辦理轉學手續(xù),仍以原報名號報考即可。
二、考生在本市內(nèi)各區(qū)間轉學
考生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如果不屬于同一區(qū),須到轉出區(qū)會考辦辦理轉出成績證明手續(xù)后,持轉出成績證明到轉入?yún)^(qū)會考辦辦理轉入手續(xù),仍以原報名號報考即可。
三、本市考生轉出到外省市
轉到外省市的本市考生,須到其學校所在區(qū)會考辦辦理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yè)會考成績轉出證明。
四、開具會考成績證明
學生因出國等原因需向學信網(wǎng)或公證處提供會考成績證明時,須到其學校所在區(qū)會考辦辦理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yè)會考成績證明。
五、外省市考生轉入本市
由外省市轉入到我市的考生,應持原就讀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中會考主管部門開具的會考成績證明,以及有轉入學校蓋章的轉學聯(lián)系表或接收學籍證明,到北京教育考試院辦理成績轉入手續(xù)(3月-4月、9月-10月的每周四下午2:00-4:00辦理,節(jié)假日除外)。北京教育考試院會考辦將其成績認證后開具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yè)會考成績轉入證明,考生將此證明送交轉入學校。
六、外省市畢業(yè)回京高考
在外省市高中畢業(yè),回北京參加高考的考生,應持原就讀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中會考主管部門開具的會考成績證明原件(或會考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北京市高考考生報名信息單復印件到北京教育考試院辦理會考成績核定手續(xù)(3月-5月的每周四下午2:00-4:00,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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